学工发〔2019〕11号
各学院:
我校2019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306名,涉及贷款462笔,金额246.30万元。校园地贷款中,学生已还清贷款53笔,金额28.59万元,未还清贷款409笔,金额217.71万元(见附件1)。为做好2019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及在校学生申贷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有条不紊进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查看本学院2019年贷款毕业生情况。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借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核对个人贷款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从“服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毕业生确认表”,学生本人在确认表签名栏签名捺印。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存档,一份由学生留存。
(二)贷款学生错误数据信息的修改
借款学生在毕业确认中如发现个人贷款信息有错误或信息需要更正,可按以下程序修改:
1、一般错误信息的修改
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一般信息错误:学生在“服务系统——个人信息”中修改提交,学院贷款负责人审核审批后,学生再从“服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毕业生确认表”进行毕业确认。
2、关键错误信息的修改
借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就学信息、贴息截止日期、到期日期等关键信息出现错误,或学生因出现学籍异动后导致的信息错误情况,学生可先进行毕业确认,同时要在“毕业生确认表”的错误信息处进行标注,并填写上更正后的信息。学生上报“毕业生确认表”时,应将错误情况上报学院,并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
(三)学院审核、上报借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材料的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具体审核、修改工作要求如下:
1、学院审核上报学生毕业确认信息工作
学生在“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业务系统”对学生的毕业确认信息进行审核、上报。
2、学生修改确认信息以及学院和学校的信息修改、审核、上报工作
(1)学生在“服务系统”一般错误信息修改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业务系统”对学生修改后的毕业确认信息进行审核、上报。
(2)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发生错误上报学院后,学院统一填写《我院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错误数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
(3)2019届贷款毕业生正确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借款学生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发生错误上报学院后,学院统一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
(4)对于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学生上报学院后,学院统一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
(6)借款学生因为学籍异动导致毕业信息错误,学生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后,学院统一填写《2019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实反馈表》(附件5),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
3、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和《毕业确认表》报送截止时间:
专科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材料上报时间:5月20日前
本科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材料上报时间:6月10日前。
二、借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
各学院要指导毕业前有能力提前还款的学生进行网上还款。对于计划在毕业后还款的学生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要支付贷款利息,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避免贷款逾期情况的发生。
三、贷款毕业生的贷款风险防范工作
1、贷款确认材料审核
贷款学生须在“学生在线系统——个人信息”中补充并完善家庭联系方式,确定3个联系电话,各学院要对家庭联系方式逐一核实,确认其真实有效。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在下学期开学前,学院要根据学生的微信、QQ、电子邮件等有效联系方式与贷款学生联系,并及时在“业务系统——学生管理——登记联系记录”中录入联系结果。
2、贷款毕业生离校教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与离校教育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通过召开贷款毕业生座谈会、助学贷款政策宣讲会、诚信典型报告会、组织填写《还款承诺书》等形式,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贷款知识、还款流程以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诚实守信、践诺守约,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辅导员要明确告知学生,毕业后如出现贷款逾期情况,学校将直接认定为恶意欠款行为,学校将不向学生开具任何非恶意欠款证明材料。各学院将《贷款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及照片,需盖章)和《2019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附件6,一式2份,学生留存1份)与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材料一同上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2015年度(含)以后签订贷款合同的毕业生不再限制是否连续攻读,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可办理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办理时间待河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通知后,学校将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通知。
五、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续贷工作
在校生申贷工作全面启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再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附件7),并登录“服务系统”录入“续贷声明”。具体操作及有关要求如下:
(1)操作方法
学生登录“服务系统”→贷款申请→续贷声明。
(2)学院审核
学院贷款管理员按照以下操作步骤审核:
登录“业务系统”,→高校贷款→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学生信息→续贷审核→导入。
(3)相关要求
“续贷声明”内容为申贷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字数为200~300字。首次贷款学生不用录入续贷声明,直接登录“服务系统”申请。学院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生的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反映的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对内容失实或达不到要求的申请,要退回重新填写或取消其申贷资格。如审核后出现学生所填信息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附件1:2019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2019.5.8.xls
附件2: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错误数据信息变更申请表.x
附件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xls
附件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xlsls
附件5:2019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实反馈表.xls
附件6:2019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doc
附件7: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