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发〔2019〕12号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毕业确认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一)2019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
我校有2192名2019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要进行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涉及助学贷款5128笔,金额3339.277万元。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可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拷贝。
(二)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
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打印一份《毕业确认表》,专科毕业生于5月14日前上报所在学院,本科毕业生于6月3日前上报所在学院。
(三)变更信息及毕业确认审核
各学院贷款负责人按照附件1的时间安排,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附件2要求审核本学院学生的毕业确认信息,上报借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表》。
二、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各学院要告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应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三、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
(一)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办理
1、申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办理申请,填写《太阳集团tyc53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2、各学院、财务处审核学生填写的《审批表》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
3、申贷学生持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审批表》及生源地贷款有关证明函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的办理
1、申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办理申请,由所在学院向学生出具《太阳集团tyc539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证明》(见附件4,以下简称:《在校证明》),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如《在校证明》需加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学生可持经学院审批后的《在校证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加盖学校公章。
3、如《在校证明》不能满足贷款银行的要求,申贷学生可直接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证明。
(三)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他手续的办理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中,不同的贷款银行可能会对申贷学生提出不同的申贷要求,如问题无法在学院解决,可直接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1、学院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2、学生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情况说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公地点: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二楼(206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5928079
附件:
附件1:2019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时间安排.docx
附件2:2019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时间安排.docx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证明.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