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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2018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8-09-05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590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展期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贷款展期的办理对象为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二、办理要求

2015年以前签订的合同,按照学制年限进行展期。2015年(含)以后新签订借款合同不再延长合同到期日期,但还款期内办理展期手续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享受贴息。申请办理借款展期的学生须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生(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1张;

2、身份证复印件(A4)1张;

3、《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见附件),此表必须填写完整(有考入学校及办理人意见,并加盖录取院校公章)原件1份。

三、办理截止时间

2018年度借款毕业生展期手续办理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

四、报送方式

借款展期可本人回学校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办理。如采用邮寄方式办理,邮件必须在9月28日前寄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议最好采用EMS特快专递,确保信件的安全和及时送达。邮件寄出后,办理学生要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学校是否收到邮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后,将按照相关程序,给借款同学办理展期手续。

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太阳集团tyc539王城校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471023

电 话:0379-65928079

办理地点: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6房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一、展期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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