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539开放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院发[2010]6号
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充分有效地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的意义与原则
1、高等学校实验室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也是广大教师教学科研活动的主要场所。实行实验室开放是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的有效措施。实验室开放对提高学生实验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
2、实验室开放在完成计划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之余进行。实验室开放能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和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实验室的建设要更多地围绕提高开放实验室的条件和氛围进行。
3、实验室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4、实验室开放实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采用自主式、启发式、探索式的教学方法。
二、开放实验室的定义与要求
1、定义:开放实验室是指学院正式建制的教学实验室,在完成正常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对本、专科学生及教师开放使用的实验室。
2、要求:
(1)开放实验室必须有综合性、设计性、探索性实验内容。
(2)实验内容属于课程教学内容拓展性的实验,但不能与教学大纲实验项目相重复。
(3)实验室应有一套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
(一)开放实验的形式
1、全面开放:适合参与人数较多、实验内容特色鲜明的项目。
2、定时开放:适合实验内容较多、开放时间较长的项目。
3、预约开放:适合自主选择的课题。
(二)开放实验的内容
1、教学实验型:在实验时间上,学生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选择实验时间进行开放式选做教学实验项目,而且允许同一个实验项目多次进行,直到获得满意的结果。在实验内容上,要为学生提供选做项目,学生可以按照菜单自由选择实验项目。为此,要求凡有实验的课程(尤其是实验课时较多的公共基础课、主干专业课程或单独设课的实验课),须设定一定数量的开放式选做实验教学项目,供学生课外选做。
2、综合训练型:即在原来常规实验的基础上揉进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等新的教学内容,在注重学生基础训练基础上,加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3、自选课题型:由教师提出综合性、设计性课题要求,教务处定期发布培养方案以外的自选实验课题,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课题进行实验,目的在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4、科技竞赛型:根据竞赛课题,结合实验室条件,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技竞赛活动,使对课题有兴趣、有潜力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促使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5、参与科研型:将实验教学与科研、生产、社会服务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参加教师生产实际科研课题的实验内容,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从事科研的综合能力。
四、开放实验室的申报
1、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开放实验室申报表”;
2、所属系(部、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
3、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4、主管院长审批;
5、学院发文确认。
五、开放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
(一)组织
开放实验室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协调,各系(部、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实行实验专职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共同负责的形式,开放实验项目内容、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专职人员由各系(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运行程序
1、各开放实验室根据开放内容于每学期末在教务在线上公布下学期各开放实验室信息(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开放时间、开放条件、开放内容、开放对象、学时学分、最大容纳学生人数等)。
2、学生根据相关条件和兴趣进行网上项目申请,填写并提交“太阳集团tyc539开放实验室项目申请表”。
3、实验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根据申请人数及时间情况合理安排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教务处网上发布开课通知。
4、学生根据预约或开课通知准时到预定实验室进行实验,每次实验均需做实验记录,整个实验完成后写出纸质实验报告。
5、指导教师批改实验报告并录入教学档案。
(三)制度建设
开放实验室所属系(部、中心)要根据各自特点和本办法精神,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包括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仪器设备、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和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专职人员岗位职责等)。同时教务处在网上公布开放实验室简介、开放实验室项目简介、指导教师简介、开放实验室条件简介等信息资料。
(四)经费预算
各开放实验室每学期末上报下一学期进行开放实验所需消耗材料预算经费,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财务列专项,报销以实际费用为准。
六、对参与开放实验学生的要求
开放实验室是在一定的范围、时间内、面向学生开放,并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所选定的实验项目,学生除能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具备以下能力:
1、文献查阅能力。学生应能根据对实验内容的基本了解,来查阅有关书籍、资料、文献,并通过对该实验课题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动态的了解,来收集该实验课题的实验方案相关资料。
2、实验方案设计能力。学生应能根据实验课题的技术要求和实验条件,提出实施本实验课题的实验方案,实验方案的设计包括实验原理、功能、方法、手段、实验计划进度等。并交指导教师审核该方案,在尊重学生思路和实验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实验方案。
3、自主实验能力。学生应能在开放式实验环境中,按照拟定的实验方案独立完成仪器设备的连接、调试、测试、实验数据的记录、整理、分析等内容。
4、实验报告与论文撰写能力。在题目完成后,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报告主要包括:本实验项目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实验原理与方法、实验过程或步骤、程序或数据处理,实验成果与结论。
七、考核与奖励
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成绩优秀者,可向教务处申请学分,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经考核后所得的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计入总分。参加开放实验的学分以实验最终成果(实物、论文、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评价作为学分的评定依据。
2、鼓励和支持实验专职人员和教师积极开展开放实验工作,所在系(部、中心)按照实验室开放实际情况考核指导人员开放实验的工作。教务处将在学年末根据指导开放实验的类型、学生人数、难度系数和开放效果,核定开放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并记入教学工作量。
3、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4、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各系(部、中心)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学院每年对在实验室开放方面成绩突出的系(部、中心)、实验室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开放实验室工作量的计算
1、新成立的开放实验室建设工作量一次性补助30学时。
2、开放实验学时一般以申请学时为基数,再考虑人数乘以以下系数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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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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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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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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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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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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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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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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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实验室(中心、基地)面向各类学生的开放工作。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