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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决算审核程序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9:05点击次数:字号:T|T

工程预决算审核程序

为科学使用项目资金,达到规范合理、经济适用的效果,特制定基建维修项目预、决算审核程序

一、基建维修项目经充分论证立项后,应将施工内容和概算写入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材料之一。

二、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前,应有学校审计处提供的项目预算和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称“招标控制价”)必须是具有工程造价管理(或咨询)资质的单位和人员编订,并加盖资质公章和人员资质章。招标控制价和配套的工程量清单需经审计处处长和主管审计校领导会签后生效。招标控制价是项目招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管理科及现场管理人员应依据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合同对进场材料的质量和价格总体管控。

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及时(100万以下的项目一月内;100万—500万的项目,两个月以内。500万以上项目三个月以内)整理竣工资料(包括工程决算书),自检合格后,报送现场代表和工程管理科,由工程管理科对竣工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以及工程决算是否属实进行审核,并按照管理规定签字,盖章。

五、工程管理科审核完毕,将全套资料全部转交给规划预算科,规划预算科审核无误,并填写《基建维修工程决算审核表》,经处领导批准后,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程序报送审计处。

六、在决算审计过程中,基建处应积极配合审计处,并协调施工单位完成对帐工作。

七、在决算审核过程中,有关人员应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审核。

八、审计完成后,审计报告、竣工资料以及项目立项、招标等资料及时归档。

九、审计报告是项目款项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的重要资料,规划预算科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二、工程科审核完毕,报送造价科,由造价科对工程决算书和竣工资料再次审核。

三、造价科审核完毕后,分别报送主管工程和主管造价处长审阅。

四、经以上审核准确后,由造价科将工程决算书和有关资料报送学校审计处并列出清单,由审计处签收。凡竣工资料不完整的,由工程科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补充,否则将不送审。

五、在决算审计过程中,基建处应积极配合审计处,并协调施工单位完成对帐工作。

六、在决算审核过程中,有关人员应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审核。

七、审计完成后,办公室应将审计报告、竣工资料以及项目立项、招标等资料及时归档。造价科负责向财务处提供审计报告,并协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结算。

八、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应遵守学校审计等相关规定。


(编辑: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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