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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04日 12:13点击次数:字号:T|T

缘起:我省职业教育实现质的提升 充分调研后制定方案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我省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直以来,我省都很重视职业教育工作。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以来,我省职业教育有重大发展。2008年以来,我省先后实施了两期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现了职业教育由规模发展到质量提升的重大飞跃。今年5月,我省因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发展环境好、推进改革成效明显,成为受到国务院通报激励的六个省份之一。4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提出要巩固我省职业教育优势、促进产教融合发展,着力推动职业教育实现“三个转变”、建好“三项机制”、抓好“三项重点”,对加快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

此次《实施方案》是在认真学习国家和我省的政策要求,深入调研、分析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职业院校的意见后形成的。

产教融合: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同步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试点

产教融合是产业与教育的深度合作,是院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与行业企业开展的深度合作。《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具体政策措施: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在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将同步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和院校重点遴选、支持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系部)、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群;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建设一批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全面推行“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院校建设: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职业院校也要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院校和专业。《方案》提出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计划”:将重点支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院校、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含高水平专业)、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在招生计划、专业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打造一批国内一流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中部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教师队伍: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中招聘教师

从职业院校教师管理上,《方案》明确,从2020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院校编制管理,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由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向重教育教学能力、重人才培养质量、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转变。

同时,将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完善“双师型”“一体化”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重点建设一批省级校企合作的“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50%,分专业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一体化”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在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方案》明确,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将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行职业院校全员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因岗聘人、按岗定薪、依绩取酬。

同时,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地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人才培养: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承担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监督,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质量上,《实施方案》明确,健全德技并修的育人机制。加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建设一批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实践基地。加强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素质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将建立紧密对接我省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重点支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养老托育、旅游等紧缺专业。建立对接产业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智慧校园。将以课程资源为核心,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

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择优遴选、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专业点。面向现役军人开展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接受适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一批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优秀教师,开展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定期组织选派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等赴国外研修访学。鼓励职业院校招收留学生。鼓励职业院校走出去办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优质职业院校在国外建设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鲁班工坊”


实施保障: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同等待遇

《实施方案》出台后,将如何保障落实?为了保障《实施方案》的落实,我省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组建河南省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2020年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在经费投入上,《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

建立健全依据办学绩效核拨经费的激励机制,2020年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生均拨款改革范围,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公办技师学院在校生中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的生均拨款标准可适当高于当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院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后续保障: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后,待遇上也要有提升。《实施方案》明确,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严格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编辑: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