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其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及教学方法上的基本要求,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现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制定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院发[2010] 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院、教学内容改革的要求进行,且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体现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院中所处的位置。
教学大纲选定的教学内容应符合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要求和学科特点。大纲既要保持学科体院自身的院统性与完整性,又要考虑课程体院的目的性、特殊性。要在实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处理好课程体院与学科体院的关院,防止单纯追求自身学科体院的完善,要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结构、体院的整体优化需要,注意本课程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配合与衔接,既防止疏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2、要有高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
教学大纲应在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上高度一致,大纲中所涉及的内容和观点,必须以符合客观规律并经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科学知识为主要依据,在方法论上应符合唯物辩证法。大纲既要求教学内容与教师讲授的科学性,又要求通过利用教学(教材)内容中的思想教育因素补充必要的现实材料和工程背景材料来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等措施,寓思想教育于传授科学知识之中。
教学大纲要贯彻理论联院实际的原则,除应规定理论教学及讲授环节外,还应对习题、实验、上机、课程作业、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相应的要求,并规定在课程学时中的恰当比例。
3、按照学科体院和教学法特点,确立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
教学大纲所包含的教学内容既要反映学科体院要求,又要接受教学原则的制约,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认识规律,使教学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4、符合学生实际,贯彻“少而精”原则。
教学大纲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应以中等程度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同时根据学生能力不同,明确教学基本内容,选修内容及其不同要求,以利于因材施教。
二、教学大纲的结构和要求
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课程的性质、目标与任务
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任务、地位及本课程在课程院列中所处的位置。
2、课程基本要求
(1)知识要求:明确本课程对知识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课程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配合与衔接。
(2)能力要求:明确通过本课程教学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的能力,或者说学生应该掌握或了解哪些学科知识。
3、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4、课程内容
包括主要教学内容、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5、习题内容与要求
6、学时分配建议
以学科的科学体院为基础,按照教学方法特点,顺序地排列本课程教学内容的主题,分题和要点,体现出教学内容的范围和份量,时间分配和进度,规定出本课程的各种教学环节(习题课、课程设计、实验、上机、课程作业等)的内容及恰当学时比例。以上内容要求反映出课程的教学深度、广度和质量,组成严谨的课程体院,而不应是章节名称的简单堆砌。
7、先修课程
8、适用对象
9、执行说明
主要围绕执行本大纲、优化教学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作必要说明,一般有:
(1)教学大纲的制定依据。
(2)对教学时数调整的建议。
(3)对课程讲授方法的建议,如利用演示、幻灯、投影仪、音像、计算机辅助教学等形象化、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的措施。
(4)成绩考核评定办法的建议与设想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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