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一、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60%,主要评定学生在毕业设计环节的学习态度(占5%)、工作量与实际动手能力(占10%)、成果质量与技术水平(占20%)、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文献资料数量及综述、外文翻译质量等(5%),以及设计说明书写作水平、格式规范性等(占10%)。
答辩成绩占40%,主要评定学生的设计方案合理性(5%)、设计成果质量(15%),以及介绍课题及成果的水平(5%)、能否准确、圆满回答主要问题15%。
评定标准(毕业设计参考评语):
1、优秀。完成了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设计内容,设计内容、结果正确,计算无误,有关参数的选取和技术决定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参考资料和外文资料,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科学技术。说明书书写工整、清晰,图纸整洁、大方、正确。完整、准确地回答了答辩委员会提出的全部问题。
2、良好。完成了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设计内容,设计内容、结果正确,计算无误,有关参数的选取和技术决定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较好地运用参考资料和外文资料。说明书书写工整、清晰,图纸整洁、大方、正确。较准确地回答了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3、中等。完成了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和结果基本正确,有关参数的选取和技术决定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使用参考资料。说明书书写较工整,图纸基本正确。能够回答答辩委员会提出的大部分问题。
4、及格。完成了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和结果较正确,部分计算有误,部分参数的选取和技术决定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参考资料使用欠缺。说明书字迹较潦草。回答了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部分问题。
5、不及格。没有完成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任务;设计内容和结果有较大的错误,或主要技术参数选取和主要技术决定有重大失误;抄袭情况明显。不能回答主要问题。
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60%,主要评定学生在毕业论文环节的科学态度(占5%)、完成的工作量与实际动手能力(占10%)、成果质量与水平(占20%)、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文献资料数量及综述、外文翻译质量等(5%),以及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格式规范性等(占10%)。
答辩成绩占40%,主要评定学生的研究计划及方案是否合理(占5%),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显著及论文质量(占15%),以及介绍课题及成果的水平5%、能否准确圆满回答主要问题15%。
评定标准(毕业论文参考评语):
1、优秀。研究计划及方案合理;论点明确;有创见;论据严密,充分可靠。论文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准确。独立工作能力强,善于查阅和利用技术资料,能顺利进行实验,阶段性研究成果显著。能准确、圆满回答主要问题。
2、良好。研究计划及方案合理;论点明确,论据严密可靠。结构严谨,层次较清楚,文字通顺、准确。能较圆满回答主要问题。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能较顺利地进行实验和查阅利用资料,阶段性研究成果较显著。
3、中等。研究计划及方案基本合理;论点较明确,论据可靠。层次较清楚,文字基本通顺、准确。能回答主要问题。基本能独立工作和进行实验及查阅利用资料,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4、及格。研究计划及方案无原则性错误;论点基本明确,论据较可靠。层次尚好,文字尚能顺、准确。尚能回答主要问题。尚能独立工作和进行查阅利用资料,基本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5、不及格。研究计划及方案有明显原则性错误;论点不明确,论据不可靠。层次不清,文理不顺。不能回答主要问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验、查阅利用技术资料能力差,没有阶段性研究成果。抄袭情况明显。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及要求
参考时间
前期准备阶段
1.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由各系审查和材料学院审批,确定题目和指导教师。
第7学期
后4周
2.各系按专业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第7学期结束前
3.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下达给学生。
4.各系做好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并检查任务书下达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毕业设计(论文)前1周
中期指导检查阶段
5.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正式运行。指导教师开始指导学生查阅文献、制定方案、做开题报告,各系组织检查开题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第1周
6.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系主任随时了解、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或反映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
7.材料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
8.材料学院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各系组织成立答辩小组,并将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教务处。
答辩前4周
9.各系组织指导教师评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相应评分表或评阅表。
答辩前1周
10.各系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后组织答辩,填写“答辩意见及答辩成绩表”和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将学生成绩报送教务处。
答辩周
后期总结阶段
11.各系按3%的比例推荐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版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2.各系和材料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答辩结束后
2周内
13.依照有关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所有档案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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