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试行)

2015-11-13  点击:[]

为鼓励、支持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在正常实验教学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开放实验室的使用、管理工作,现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开放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0]6号文件)之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学院所属的开放实验室为经学院认定、公布的有关实验室。主要面向材料学院全体学生,以及学校有关院部选修材料学院开设课程的学生,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锻炼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的实验条件。

  2、实验室开放内容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对本专科生开放内容包括与所学理论课相关的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以学生自拟实验项目为主;以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验、课程设计实验。对研究生开放内容以有关学位论文和科学研究实验为主。

  3、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由材料学院根据学校的部署和要求与材料学院实验中心协商制定每学期开放计划,由实验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学校审定的材料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取得相关专业教师的认可和推荐,并提前2周向实验室申请登记,填写《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表》,同时认真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此外,实验方案应得到推荐教师的审核同意,推荐教师在出具的推荐书中应说明实验方案的可行性。

  5、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做好实验准备工作,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注重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6、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在开展实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到以下各个方面:

1)使用各种实验物品必须注意厉行节约。使用贵重仪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立即报告有关教师,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2)注意安全。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杜绝火灾。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根据设备要求适时关闭冷却水;打扫好实验室卫生,将实验仪器设备摆放整齐。离开实验室以前应认真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安全事故。报经负责实验室管理的教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3)遇到仪器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实验室管理的教师报告,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损坏登记表,听候处理。

4)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本室负责教师批准严禁携带出室外,若需借用仪器设备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5)每天实验完毕后,要负责做好当天实验室总的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仔细检查,确认正确无误、完全安全、并获得负责教师的认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学生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或《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由实验系组织专家给出鉴定意见。实验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填写《实验室开放执行情况登记表》,并做好与开放有关的一切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和论文推荐发表等工作。

  8、每个学期末,各开放实验室应及时向材料学院上报《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材料学院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9、实验室开放所需的材料消耗费用、指导教师酬金以及表彰奖励费用由对口经费支出,具体按照太阳集团tyc539院发[2010]6号文件执行。

10、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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