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习实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2015-11-13  点击:[]

实习实训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提高应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工程、职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通过实习能帮助学生理论联院实际,了解社会生产和学科背景,拓宽专业视野,掌握生产实践技能,接受政治思想与职业教育,增强劳动观念。为切实规范实习实训教学过程,提高教学实习质量,特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1材料学院负责贯彻执行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制订材料学院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安排、落实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检查、督促实习实训教学过程。

2、各教学系部负责根据各种实习实训的教学目的,制定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安排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组织实习实训教学的实施。

二、职责和要求:

1、系主任:安排教学实习教师名单,确定教学实习计划,选定教学实习地点,负责经费管理和教学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写出年度教学实习总结。

2、指导老师:

1)在岗工作的专任教师有义务服从材料学院或系的统一安排,承担带领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实训的教学任务。对于无特殊原因拒不服从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当学期或当年的教学质量奖及先进教师的评选资格。

2)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加强指导,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组织教学实习计划的落实,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进行教学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写出实习总结。

3、教学实习结束后,各系将实习计划、实习成绩单、指导老师指导记录本、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资料收齐,实习教学资料经教务员核查签字交院资料室后,方可办理教学实习经费报销手续。

三、实习教学大纲与实习教学计划的编制

1、各专业的各种实习必须有完善的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

2、实习教学大纲由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订,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确定。

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主要包括:(1)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2)基本要求;(3)实习内容与实习形式;(4)实习周数安排;(5)实习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等。

3、实习教学计划依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习教学计划应由系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并会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研究制定,至少于实习前2周报经副院长审批。

实习教学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内容、实习单位、时间与地点、实习人数、指导教师与实习日程安排,以及实习经费预算等。

四、实习教学组织实施

1、各专业应严格保证学生的有效实习时间,不得随意缩减或变相减少学生的现场实习时间。

2、每个行政班级应安排不少于2名指导教师,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实习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3、实习前各专业系应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与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安全保密与纪律教育。学生实习前应领取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学生实习报告本》。

4、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全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和有关问题,负责督促、组织检查和审阅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个人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绩。及时向材料学院或学院反馈实习情况、通报有关信息。实习结束应及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并及时送交院办教务员处。

五、实习纪律与成绩考核

1、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太阳集团tyc53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实习纪律》(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规定》(附件2)和《太阳集团tyc53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实习保密规定》(附件3)。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与行为,实习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材料学院和学院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按学院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请病(事)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实习指导教师当面提出,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未经准假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

3、实习考核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记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日记(笔记)、实习报告、实习态度与表现、现场操作情况等。

4、凡请假或缺实习达到实习总时间三分之一、实习报告内容太少或有严重错误或有严重抄袭行为、实习未能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六、实习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实习前,专业系主任需填写实习经费预算申请,经副院长签字后领取实习经费,实习结束后应及时报帐。

2、实习经费的开支必须由至少2位实习指导老师签字,经系主任审查(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副院长审批报销.

七、其他

1、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09.20

附件1

太阳集团tyc53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实习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实习负责人和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工作与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三天以内由实习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批准,三天以上按学院的规定程序审批。

三、团结友爱,文明礼貌,谦逊好学,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严格遵守保密法、《太阳集团tyc53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实习保密规定》和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

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或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尤其是生化、放射、有毒物品。

六、严格遵守《太阳集团tyc53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规定》和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七、加强环保意识,爱护环境卫生,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不浪费水电,不准违规使用电、气等。

八、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和学院及指导人员的要求,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附件2

太阳集团tyc53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实习安全规定

为了保证实习教学顺利进行,确保实习期间师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习队负责人为实习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实习队要指定学生安全员协助安全工作。

二、下车间实习前,请实习单位的技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全体实习人员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

三、实习中,带队老师和实习学生必须按实习单位规定统一穿戴,以确保师生安全。实习学生未经实习队或实习单位的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作,不得私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

四、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五、学生离队活动时必须向实习队负责人(指导教师)请假,实习期间学生不允许离队外宿。

六、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注意防火、防盗。

七、实习期间,实习人员不得到江、河、湖、海中游泳。

八、实习中如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并立即向实习单位和学院、材料学院报告。

九、凡违反国家、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学生个人负责;造成国家、单位财产损失或生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学生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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