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现就报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方案的制定、审批及报送
(一)改革方案的制定。各涉企高校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0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好本次改革方案制定的主体责任。按照“一校一案、一企一策”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做好本校所属企业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明确改革目标、任务、范围、方式、路径、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等;针对所属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一个企业的具体改革方案,扎实做好校企改革的基础工作。
(二)改革方案的审批。为加强对高校所属企业改革的政策把关指导,做到各高校改革工作方案标准、尺度基本一致,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省教育厅成立所属高校企业改革专家组,对教育厅部门属高校改革工作方案初稿进行集中预审。教育厅部门属各高校制定的改革工作方案初稿应先报专家组审核,按专家组审核意见修订后,经学校审定,以正式文件方式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省财政厅审批。其他厅(局)属高校的改革方案由各主管厅(局)审核,报省财政厅审批。
市属高校的改革方案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复。
(三)改革方案的报送。教育厅部门属高校应在前期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向省教育厅报送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见附件)初稿,最迟于2021年3月底前报送。经专家组审核并修订完善后,于2021年4月底前由学校正式行文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C711房间;电子文档以“XXX高校实施方案”命名发送至邮箱:jytc711@126.com。各市属高校、其他厅(局)属高校的改革方案正式文件也要在2021年4月底前报送至相应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其他主管厅(局),同时向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份纸质的改革方案正式文件备案。
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没按时报送改革方案,影响全省校企改革工作整体进度的高校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二、建立校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制度
为掌握各高校校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校企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校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制度。从2021年2月份开始,各涉企高校要每半月将本单位校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上报时间为每月15号和月末最后一天。报送材料要经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电子件发送至邮箱:jytc711@126.com。校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所做的主要工作、完成改革任务进度情况、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工作建议。
联系人: 胡 阳 0371-69691851
贾培峰 0371-69691058
附件:关于报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2020年1月26日
附 件
关于报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参考模板)
省教育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0号)要求,现将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呈报,请审批。
附件:1.XX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XX企业体制改革方案
2021年xx月xx日
附件1
XX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参考提纲)
所属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数量、企业名称、资产和经营情况、人员情况、占地情况、企业分类、改革意见、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工作组织
包括但不限于: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机构设置、分工及责任人、保障措施等。
改革意见
高校对所属企业逐一提出改革意见及理由。重点难点问题、特殊问题,要提出拟处理意见。
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委托情况及工作结果报批报备情况等。
清理关闭
脱钩剥离
保留管理
集中监管
风险预案
预期效果
附件2
XX企业体制改革方案
(参考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企业历史沿革、学校对企业出资情况(出资额、出资比例)、企业性质、隶属关系、法人代表、股权结构、股东情况、组织架构及领导班子情况等。
二、人员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在职职工情况(包括人数、人事关系、劳动关系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关系等情况),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任职(或工作)情况(包括总人数、有职务人数、此类人员薪酬领取情况、现有职务情况等),企业是否有事业身份人员等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资产情况
根据清产核资情况填写。包括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主要固定资产、产权权属。
企业是否存在资产混用和需进一步界定产权的情况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经营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近三年盈利及亏损情况,企业主营业务内容,对主管部门业务依存情况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企业移交前享有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情况
六、存在的突出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资产、涉诉案件、拖欠工资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突出问题。
七、改革意见
提出改革方式意见及理由。
八、职工安置措施
不涉及职工安置的省略。
九、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改革步骤及时间表
十一、保障措施
包括维稳预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