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豫组通〔2019〕1号)精神,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安排,3月19日下午,机关党委第十三支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办公楼511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机关党委委员、财务处处长邹丽同志与会监督指导。会议由支委、副处长刘孟贺同志主持。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是支部在前期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太阳集团tyc539党支部工作细则》、《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党支部书记带头,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广泛开展谈话谈心,听取同志们对支部建设、工作生活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基础上召开的。
支部书记汪丽萍同志首先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汇报了2018年度支部工作,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同志联系实际,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了评议,支部书记带头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支委和多位党员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逐一就支部工作、其他同志的综合表现、存在问题和不足都发表意见,并对今后支部建设和组织生活提出建议。
组织生活会后,支部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位党员本着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党员评议的义务和权力。
邹丽同志对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点评,她认为本次会议很成功,前期准备充分,查摆问题到位,尤其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开的精彩、生动,同志们诚恳、坦诚地交换了意见,确实起到了组织生活应有的作用。希望大家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思想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
最后,支部书记汪丽萍表示,要把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以党建高质量促进工作高质量,助力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