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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539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05日 10:18点击次数:字号:T|T

 

一、 资产使用单位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一)网上申请

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选出拟处置资产,提交处置申请,打印拟处置资产明细表。

(二)书面申请

1、填写《太阳集团tyc539资产处置申请表》,附拟处置资产明细表,报本单位主管校领导审阅。

2、资产使用单位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二、业务主管部门对拟处置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拟处置资产

业务主管部门对资产使用单位上报的拟处置资产进行初步审核,可以调剂使用的或有修复价值的资产进行调剂或修复后再利用,无修复价值且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资产按报废处置。

对于通过初步审核的采用对外捐赠方式处置的资产,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提出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阅。

(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国家有专门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的,按国家规定提供技术鉴定意见;国家无专门技术鉴定部门的,可组织由不少于3名相关专家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三)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处置意见

根据技术鉴定结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资产处置意见,报本部门主管校领导审阅。

(四)业务主管部门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校内审批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拟定资产处置方案

填写《太阳集团tyc539资产处置审批表》(附资产使用单位上报的《太阳集团tyc539资产处置申请表》)。

(二)财务处、审计处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核。

(三)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报批

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校长办公会意见,根据审批权限组织材料进行报批。

五、实物处置

(一)报废资产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实施实物处置。

1、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报废资产收购商家,签订资产处置协议;

2、组织商家和资产使用单位进行资产实物处置。

(二)捐赠资产

由资产使用单位或者捐赠组织单位具体实施资产捐赠。

六、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理资产账目

资产实物处置完毕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在资产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账务处理,并上报资产处置备案材料。

七、财务处进行财务账目处理

财务处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的资产处置明细调整财务账目。

(编辑: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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