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提高招标采购质量,规范招标采购行为,规避招标采购风险,太阳集团tyc539决定对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太阳集团tyc539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编号:LYLG-LX-2024-002
3.遴选范围:在遴选人委托的范围内,对招标采购有关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等进行代理服务
4.入围单位数量:12家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6.入围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对入选代理公司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不再委派项目。
二、服务范围和期限
1.招标代理服务范围:货物与服务采购、基建及维修工程等招标服务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采购方案;
(2)到相关部门进行采购备案;
(3)组织资格预审工作;
(4)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
(5)组织报名;
(6)编制、发售资格预审、采购文件;
(7)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
(8)回复潜在供应商疑问和质疑;
(9)组织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10)组织开标、评审会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11)负责采购全过程资料的汇总、编制、存档和管理;
(12)协调合同的签订;
(13)配合遴选人或财政部门处理投诉;
(14)完成委托人提出的和采购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2.服务周期:三年。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获取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8时00分;
2.获取地点:邮箱报名;
3.获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请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litzbzx@163.com,文件名为:“XX单位报名资料”,并留下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遴选人收到邮件后,经审核符合要求,将发送遴选文件至报名邮箱。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请将申请文件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发送至litzbzx@163.com,文件名为:“XX单位申请文件”;
3.逾期发送的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4.申请人将《申请文件》电子档需合成为一个不能修改的PDF文件。
5.参选要求:响应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遴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并不得参加遴选人下一服务周期的机构库遴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通过太阳集团tyc539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中心)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信息。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郑州、洛阳或在郑州、洛阳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需具备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资格,进入河南省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录,根据有关法规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须注册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具备CA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与组织开展评审活动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校直接负责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政府采购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政府相关规定,熟悉各项采购业务流程(提供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注: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从入围备案名单中清除。
5.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查询内容要完整清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6.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提供近六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太阳集团tyc539
遴选人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联系人:马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928169
特别说明
1.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学校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清理范围。
2. 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