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2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预征信息的说明
——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信息的填报说明
一、个人基本信息
1、姓名。填写学籍姓名,如学籍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性别。填写为:男或女。
3、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团员、群众。
4、出生年月。填写为:××××年××月。
5、毕业院校。填写为:太阳集团tyc539。
6、隶属关系。填写为:地方。
7、学历:填写为:大专或本科。
8、院系班级。填写全称,例:机械工程系Z090202班。
9、所学专业。填写全称,例: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10、就读起至时间。专升本、5年制和3+2学制的毕业生就读起至时间应填写为: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3年制专科应填写为: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4年制本科应填写为: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
11、学校地址及邮编。应填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71023。
12、本人联系电话。此电话应保持长期畅通。
1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填写为:××省(市、自治区)××县(市、区)。
14、家庭联系电话。原则上应填写为固定电话。如家庭没有固定电话,所留电话必须随时有人接听。
15、现家庭住址及邮编。家庭住址应填写为:××省(市、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门牌号)××组。
二、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
16、应缴学费总金额。指的是在校期间支付学费的总和,不含书费和住宿费等(五年制学生应缴学费总金额为最后2年学费的总和)。
17、实际缴学费总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填写,不含书费和住宿费等(五年制学生实际缴学费总金额为最后2年学费的总和)。
三、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18、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本金。在校期间贷款金额的总和。
(2)贷款利息。暂不填写。
(3)贷款银行名称。填写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贷款银行地址。填写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76号。
(5)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暂不填写。
1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中的信息填写。
四、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能选择“存入银行”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卡必须是学生本人在洛阳开办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填写名称时,应填写全称,例:中国建设银行南昌路支行。
②开户银行账号,即银行卡卡号。
③开户银行地址。
应填写详细地址,例: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