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年6月,我校将有989名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涉及贷款共计1702笔,贷款金额869.98万元。目前,学生已还清贷款157笔,还款金额78.65万元,还有1545笔贷款未还清,贷款余额791.33万元。能否认真做好贷款毕业生的相关工作,对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运转至关重要。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贷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确认工作
(一)核对贷款毕业生人数
2015届贷款毕业生共涉及到4批次国家助学贷款(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各学院要认真、准确地核对本学院贷款毕业生的人数,各学院贷款毕业生人数见《太阳集团tyc539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核对后,认真填报《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实反馈表》(附件2),于
6月
16日
前将《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实反馈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原则上每个贷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每一位贷款毕业生必须认真核对确认表内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导出学生“毕业生确认表”并打印,由毕业学生本人对确认表签字捺印。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在错误信息更正后再行确认。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贷款毕业学生对本人的贷款信息确认后,各学院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业务管理系统”对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信息”进行逐条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
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和《毕业确认表》上报截止时间:
6月
16日
。
(三)关键信息数据修改
各学院负责老师要认真逐一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是否正确,如审核老师在核对过程中或贷款学生在毕业确认中发现数据信息错误,相
关负责
老师要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提交修改、补充。如果信息数据出现以下错误情况,各学院务必在
6
月8日前
将有关情况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
1、贷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如出现错误,各学院须填写《太阳集团tyc539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错误数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
2、贴息截止日期出现错误。贷款信息系统中贷款学生的贴息截止日期如出现错误,就会出现无法享受政府正常贴息,自付利息时间提前(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贷款学生多支付贷款利息,或在校学生开始自付利息的情况。2015届贷款毕业生正确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应该为
2015年
6月
30日
。贷款学生的贴息截止日期如出现错误,各学院须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5)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
6月
9日
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3、贷款到期日期出现错误。贷款信息系统中贷款学生的贷款到期日期如出现错误(即与借款合同中的贷款到期日期不一致),就会导致贷款毕业生要提前还款或错后还款,而出现合同纠纷。如还款日期提前就有可能出现贷款学生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而出现贷款逾期,而影响到学生的个人信用,同时贷款银行还要计收罚息,进一步可能导致经济纠纷。因此,在数据信息核对中,要特别注意核对此项信息。贷款学生的贷款到期日期如出现错误,各学院须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6)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
6月
9日
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交国家开发开发银行进行修改。
二、贷款毕业生离校教育
做好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相关教育工作,对提高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还款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按时还本付息,积极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的开展极为重要。因此,各学院应在毕业生离校前,通过召开贷款毕业生专题会议、助学贷款政策宣讲会、诚信典型报告会、签订还款承诺书等形式,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贷款知识以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引导学生诚实守信、践诺守约,做有责任感、有担当精神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离校教育的相关图片请在
6月
16日前
放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FTP。
三、贷款展期办理
贷款毕业生在校期间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如果需要展期,可按学制年限申请展期。贷款展期的办理程序将按照河南省统一要求进行。各学院要告知准备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可在9月登陆院学生处网页查询,贷款展期办理截止时间为
9月
30日
。
四、贷款风险防范
各学院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毕业生的贷款管理工作,努力降低贷款风险。对贷款确认材料必须严格把关。贷款学生须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在“个人信息”栏中补充并完善家庭联系方式,确定三个联系电话。各学院须对贷款毕业生所提供的家庭联系方式进行逐一核实后,方可给贷款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
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各学院要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等地址与贷款学生联系,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业务管理系统”,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学生管理”栏“登记联系记录”中,此项工作要求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五、其他问题及工作要求
1、工作要求
(1)强化岗位职能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是辅导员的基本工作业务,每一位辅导员都必须熟悉国家助学贷款一般业务的政策规定、办理程序、管理要求等基本知识,像如何还款、毕业确认流程及要求、违约处理等常识性工作应该积极、主动、及时地告知每一位贷款学生。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辅导员可先与学院贷款联络员沟通,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协调处理。针对贷款毕业学生,每位辅导员要做到贷款政策宣讲到位,还款程序解释到位,学生还款服务到位,同时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必须要执行到位。辅导员如有贷款业务培训需求,各学院可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2)规范工作程序
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辅导员在工作中必须按照上级和学校贷款相关管理规定、有关文件要求、业务操作流程开展贷款管理工作,避免出现管理差错和经济纠纷。
(3)明确工作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贷款风险补偿金的缴纳与回收。同时,在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过程中还涉及到众多的经济问题、法律问题以及学生的个人信用问题等等。如果在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差错,就可能给学生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个人信用污点,从而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和经济问题。辅导员是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因此,结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管理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于在今后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学校将建立问题倒查机制,落实责任,进行问责。
2、借款学生提前还款问题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允许学生提前还款,目前已有部分贷款学生进行了提前还款。各学院辅导员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将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流程告知每一名贷款学生,要向学生讲清楚提前还款的好处和毕业后还款涉及的问题,鼓励有能力提前还款的学生在毕业前把贷款还清。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制作了《国家助学贷款明白书》,对提前还款流程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各学院必须将此材料发放到每一名贷款毕业生手中。
3、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整合问题
由于去年学校对院系进行了重新整合,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需要全部调整。由于涉及数据量大,内容复杂,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分阶段对贷款系统数据进行分类整合。根据工作计划,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5月底前,将在校生的贷款数据整合到位,以确保今年贷款毕业学生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4、贷款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和支付宝系统登录密码丢失重置问题
目前有部分贷款学生将自己的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支付宝系统登录密码遗忘丢失。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在5月底前,贷款学生可直接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登录密码重置事宜。6月初,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把全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动态密码锁发放到各学院,学生的贷款信息系统登录密码重置工作在这之后由各学院负责解决。
支付宝系统的管理方是支付宝公司,学生支付宝系统登录密码如果遗忘丢失,只能通过联系支付宝客服来找回密码,各学院要告知贷款学生学校不能重置支付宝系统密码,找回密码要自行与支付宝客服联系。
5、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口令牌的管理和使用问题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通知要求,为确保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从今年起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全部使用电子口令牌,每个学院配备2把,1把为院系负责人口令牌,1把为院系经办人口令牌。由于涉及到贷款数据和学生贷款信息的安全问题,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电子口令牌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同时,为避免电子口令牌因长期不使用出现自我安全冻结的情况,根据电子口令牌的使用要求,各学院要经常性的使用电子口令牌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两次登录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个月。
6、毕业生参军入伍贷款代偿问题
为响应国家号召,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我校鼓励贷款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入伍学生可享受到国家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金额高于助学贷款金额的,给学生补偿学费;助学贷款金额高于学费金额的,给学生代偿助学贷款。以上两种情况都涉及到补偿资金首先用于归还国家助学贷款问题,而补偿代偿资金一般情况下是在学生入伍半年以后才能拨付到位,这样就涉及到入伍学生在部队无法进行还款的问题。同时,学生的贷款每天都要产生利息,学生在毕业后贷款利息将由个人支付,还款时间拖得越长就会产生越多的贷款利息,甚至出现原来充足的代偿贷款资金由于延长还款时间导致还款资金不够的情况。因此,结合实际情况,各学院通知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准备入伍的同学,必须在入伍前将国家助学贷款还清后,再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7、学院设置国家助学贷款永久联系人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是我校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而管理工作人员的频繁流动使得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经常出现工作盲点。因此,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现实管理需要,现要求各学院设立国家助学贷款永久联系人岗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以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开展。永久联系人的工作对象主要是针对已经毕业的贷款学生,工作内容有:贷款毕业生资料信息的统计与管理、贷款毕业生日常咨询的接待、贷款毕业生相关事务工作的协调、协助贷款毕业生还款、贷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登陆密码的重置、以及在离开此岗位时做好与下一任联系人的工作交接,确保相关助学贷款数据资料安全和工作的延续等等。而现有贷款联络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所在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数据统计、材料汇总上报、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联系与协调等等。永久联系人和贷款联络员可以是同一位辅导员,也可多人兼任,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并将相关信息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8、学生借款合同管理问题
学生的借款合同是国家助学贷款唯一有效的法律凭证,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如果借款合同管理不当出现丢失,就有可能出现贷款学生不能按时付息还款、因不知合同条款出现违约、无法根据合同规定保护自身权益、甚至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等情况。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些列针对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例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等等。其中一些政策要求学生必须出示借款合同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近段时间,有部分贷款毕业生因政府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事宜找到学校,其中的一些学生是因为借款合同自己没有保存好或丢失到校来复印留存件的;但还有一些是因为原所在学院没有及时发放,学生来校讨要借款合同的,这其中的一些院系还出现了因为人员变动将学生借款合同丢失的情况。针对以上问题,现要求各学院在近期展开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留存情况排查,如留存有学生的借款合同,要尽快与学生联系,将借款合同发放给贷款学生本人,并将发放情况造表留存。今后,各学院要加强监管,不得再出现借款合同未及时发放给贷款学生的情况。同时,各学院还要将借款合同知识的学习纳入到毕业生离校教育中,让贷款毕业生牢记还款日期,熟知还款流程以及出现违约个人要付的责任,要求贷款毕业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借款合同,以备不时之用。
以上材料报送联系人:唐坚坚。
附件1:我院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实反馈表
附件3:201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程序说明
附件4:洛阳理工学院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错误数据信息变更申请表
附件5:太阳集团tyc539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附件6:太阳集团tyc539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附件7:我院2015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
附件8:报送材料清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5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