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0]79号
太阳集团tyc539关于
学工干部和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维护校园稳定,根据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学生工作系统干部和辅导员住学生公寓开展学生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公寓安排
为确保学生工作在学生公寓的有效开展,分校区在学生公寓内设学生工作值班室,同时为学生工作系统科以上干部和辅导员安排学生工作寝室。学生工作系统干部和辅导员每学期在学生公寓安排晚间固定值班和就寝,辅导员除参加固定值班外,每周还要自行安排一天晚间进学生公寓开展日常学生工作,并在学生公寓就寝。
二、值班安排
每学期开学后,学生工作系统科以上干部和辅导员分组进学生公寓开展晚间值班,做学生工作并在公寓就寝。每组值班以周为单位轮流进行,由处级干部带班,具体值班安排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三、值班职责
1、接待学生来访。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帮助学生解决日常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2、巡查校园和学生宿舍。督促学生做好公寓内务卫生,引导学生规范宿舍行为。发现和纠正学生中的不良倾向行为,及时处理学生违规行为和宿舍内的纠纷。协助清理学生宿舍不明外来人员和处理相关事宜,制止熄灯后影响学生就寝的各种现象,维护校园正常的生活秩序。
3、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学生夜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并视其情况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
4、做好值班记录和反馈。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小结,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反馈。
5、检查辅导员住公寓情况。负责晚间进学生公寓做学生工作并就寝的辅导员的登记签到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值班时间为每晚20:00至次日早6:30,晚20:00到岗签到,晚21:00开始巡查校园和学生宿舍,熄灯前后半小时重点巡查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值班当天在学生公寓就寝,每组值班为一周,从周一至周日。夜间就寝时要有2名男同志在值班室就寝,巡查校园和宿舍时,要保证值班室有人值班。
2、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值班时间,特殊情况需作调整,需提前向带班领导提出并说明情况。
3、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任务。值班期间不得在值班室内做娱乐活动。
4、辅导员除参加值班以外,要坚持每周不少于一天晚上进学生公寓做学生工作并在公寓就寝。晚上进公寓开展学生工作并就寝,须在当天晚20:00—21:00之间分别在两校区学生工作值班室进行登记签到,深入学生宿舍或学生班级开展学生工作后,于22:30到学生工作值班室集合参加校园或学生宿舍巡查。
5、做好值班期间值班室的卫生清扫,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清洁。
6、带班领导负责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整体情况,负责向学生工作处反馈有关学生情况。
五、其他
1、北校区学生工作系统干部和辅导员住学生公寓开展学生工作相关事宜,由学生工作处和艺术设计系根据本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另行研究安排。
2、本规定自2010年10月25日起施行。
2010年10月25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管理 规定 太阳集团tyc539院长办公室 2010年10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