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宿舍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院发〔2009〕23号)
为建立良好的校风,创建优良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广大同学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做文明学生,建文明宿舍,创先进班级,特制定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保持整洁卫生好。宿舍全体成员爱舍如家,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劳动,宿舍经常保持整洁整齐,每次卫生检查均获得优秀成绩。
2、关心集体团结好。宿舍所在成员主动关心宿舍和班级工作,维护集体荣誉,礼貌待人,互相帮助,无不团结现象。
3、遵守校规纪律好。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宿舍的管理规定。互相督促,按时作息,无损坏公物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若有一人考试作弊或者有一人受到校纪处分,则其所在宿舍该学期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4、刻苦学习态度好。宿舍所有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谦虚认真,学习空气浓厚,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5、艰苦奋斗作风好。宿舍全体成员思想进步,生活艰苦朴素,不谈论低级庸俗的事情,不听不放黄色音像,不传不看黄色书刊,自觉抵制精神污染。
6、积极锻炼身体好。经常锻炼,坚持上好早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身体健康,并能积极参加文娱活动。
7、工作负责舍长好。宿舍长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宿舍成员,为创建“文明宿舍”而努力。
二、评选办法
1、“文明宿舍”每学期评比一次。
2、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各系会同学生公寓中心对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按35%的比例数向同学初步推荐,由学生处组织“文明宿舍验收组”进行检查、评比,学期末按15%的比例数评选确定本学期的“文明宿舍”。
三、奖励办法
1、凡获得“文明宿舍”称号者,除发给“文明宿舍”集体荣誉奖外,还对每个成员予以一定的奖励。
2、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评定的“文明宿舍”进行表彰。
太阳集团tyc539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