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物实行三校制。一校由作者完成,二校由责任编辑履行,三校由编辑室主任负责。
2.校对人员必须熟练运用校对符号。
3.校对人员只对原稿件负责。
4.校对时要改正校样中的错字、别字及缺字,不允许存在颠倒、多余或遗漏字句行段以及接排、另行、字体、符号等差错。
5.改正各种外文符号和公式的错误,特别注意文种、正斜体、大小写、上下角等是否有误。
6.检查版式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标题、表题、图题有无偏斜、字体、字号是否统一,页码是否连贯,书眉有无线条不均匀等。
7.统一各级标题。检查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次序与正文标号码是否吻合。
8.注意插图、表格、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等位置是否适当美观。
9.校正图的位置,注意方位的平正。检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合乎规定。
10.成品要求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标题、人名、地名、封面、内容、目次等重要位置杜绝发生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