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四审三查”工作。经学院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党委书记检查,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如下,公示期3天。如果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928221
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xls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