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四审三查”,我院2021-2022学年学校奖学金初评结果如下,公示期3天。如果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
联系人: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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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学校奖学金初评结果.xls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