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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综合实验平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3-01 22:31:42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申报、立项、论证、预算及执行过程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次教学仪器设备采用综合实验平台的方式进行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以整合优化实验室为根本,根据转型发展的需要,结合新技术的发展,维修、提升、改造原有实验室,保持已有实验室良好地运转。
2、产教融合,调动社会资源共建、共享实验室,探索共建的新模式。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根据部门发展规划和需要,填写《太阳集团tyc539综合实验平台建设项目论证报告》和《综合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汇总表》,提出项目的具体内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经费预算及实施期限等情况于3月13日12:00前报教务处进行审核。本次申报为2017-2019年度实施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实施,请详细做好三年规划和技术参数。
各单位进行项目预算时应考虑到实验室场地改造、相关配套措施等,项目立项后除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外其他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项目论证、审批
1.教务处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对同意立项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进行讨论、审批。
2.学校预算小组将根据学校下年度经费预算情况,从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批的项目中,遴选出要实施项目的建议方案。
3.未纳入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取得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资格,学校资金也不给予支持。
四、项目管理
1.向上级部门申请的专项资金项目获得批准后,财务处将及时通知项目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实施。
2.获得批准实施的项目,项目负责部门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报学校招标中心,按政府有关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3.各项目预算实行零基预算管理,项目结束后经费如有结余,由学校收回。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增加预算,须按学校经济活动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附件1: 综合实验平台建设项目论证报告.doc (下载121)

附件2: 综合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下载97)

(编辑: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