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已正式发布,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精神并将学习情况以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3月17日下午5:30前反馈到学校职改办(行政楼425),同时把电子版发到邮箱rscjsfzzx@lit.edu.cn
联系电话:0379-65928116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网址:http:/www.ha.hrss.gov.cn
太阳集团tyc539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