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539文件
洛理工人事发[2010]2号
关于未与学院签订委培协议的在读博士有关待遇的
补充规定
根据洛理工人事发[2009]8号文件要求,目前正在读博士学位而没有与学院鉴定委托(定向)协议的教职工,须于2009年12月底之前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毕业后不享受有关待遇。经院党委会研究,现对以上人员的有关待遇明确如下:
一、对2009年12月底之前,因硕士服务期不满或其他原因没有经学校批准,正在攻读或准备攻读委培博士研究生人员,按照学校有关硕士服务期的规定,每少服务一年,扣发博士学习期间校内岗位工资一年。自鉴定博士协议起三年后享受学校委培博士待遇,超过三年的享受毕业时学校委培博士待遇。
二、今后凡未经学校批准,私自考试的人员,学校不再与本人鉴定委培博士协议,毕业后不享受学校委培博士待遇。
太阳集团tyc539人事处
201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