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要求,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与范围
2020年,计划遴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3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申报年龄为39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7.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除符合年龄条件外,可享受一次不受其他指标限制,进行单独申报的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3名候选人,将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评审简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材料包括(原件扫描上传)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任职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奖励证书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9.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0.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11.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真名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书信息(见附件1),发电子文档至科技处邮箱;
2.科技处组织专家审核材料,确定申报人选;
3.审核通过的申报人选登录申报平台http://222.143.27.138:8086/在线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并由科技处进行初审;
4.申报候选人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材料,添加推荐报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扫描成完整版PDF文档上传,提交科技处复审,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原件5份);《“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评审简表》(附件2)10份,《“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单独报送。
请申报人于8月8日前将申报书(含附件材料)1份、评审简表3份、推荐汇总表1份送至科技处,电子文档、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tkjc@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钧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1:“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书.doc
附件2:“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评审简表.docx
附件3:“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4: 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