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2017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格式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填报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26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相关附件材料附后),连同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后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平台科225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情况分类表电子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87
科研处邮箱:lylgkyc@163.com
附件:
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