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语信司《关于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3〕32号)转发如下,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条件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19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过期不候。教育厅将在组织专家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研究课题。
邮 箱:keyanchu@lit.edu.cn
电话:65928187
科研处
2013年7月30日
关于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相关省、区民委(民语委):
2011年和2012年,通过各地语委推荐、国家语委遴选立项的方式,我司支持各地设立了一批国家语委自筹资金项目,在推进地方语委科研、服务地方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巩固科研成果、提升工作成效,经研究,我司决定2013年度加大对地方语委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往年“自筹项目立项”的支持方式转变为“择优资助”。具体流程为:在国家语委本年度科研立项计划中单列15-20个一般项目面向各地语委接受竞争性申请,每个地方推荐1-2个研究课题;各地推荐的课题汇总完毕后,国家语委科研办组织专家对所有的推荐课题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立项,并依据选题的意义、价值,给予5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课题的选择是科学研究的战略起点。各地要加强对选题的指导,坚持“问题驱动”的原则,重点以本地语言生活中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要认真做好选题论证,切实增强选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避免选题过窄、过偏、过于微观、创新不足、与语言文字工作实践脱节等问题,严格把好选题质量关。
请各地于9月2日前在国家语委科研网(www.ywky.org)“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账号,填写和提交《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同时将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及语委办的推荐意见,尽快寄送我司。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