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1 09:28:25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社发攻关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率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豫科计〔2006〕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立项和绩效管理的意见》(豫科-2013)190号)及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科技厅拟对社发攻关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1年以前立项实施期满且已经完成科技厅成果鉴定尚未结项的、2011-2013年立项且已达到预定实施期限且已经完成科技厅成果鉴定的社发攻关项目。社发攻关项目的编号形式为“YY210231XXXX”(YY为立项年份后两位、XXXX为项目序号)。

二、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见附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总结报告要求提供相关附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我院主管部门为教育厅),收集汇总各单位结项总结报告,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三)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结项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形成结项意见。

三、具体要求

(一)结项工作是做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有关系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有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结项,达到实施期限不能结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或说明情况申请取消或终止项目,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指导性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后原则上按以上程序要求进行结项,逾期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三)请各系部清查本部门教师承担的社发攻关项目,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准备工作,将结项总结报告纸质材料(总结报告及其所需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4年11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6592 8129

电子信箱:lylgkyc@163.com

附件:1.《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2.历年科技厅立项名单

科研处

2014年9月11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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