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大中型企业省级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省发改委现将2015年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符合条件的院部编制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编制提纲见附件1、附件2),并进行严格审查。今年我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将重点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卫星导航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机器人、精密数控机床、数字化车间、3D打印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节能环保装备,智能家电等现代家居,生物技术药物,新型合金和功能材料等领域建设。
二、申报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平台除了具备《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业绩、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有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符合我省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三)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四)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主要制定经历等。
三、以我校为主体申报的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应同时符合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方案的要求(见附件3)。
四、各院部相关负责人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于2015年3月5日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王城校区行政楼238室
联系电话:6592 8129
电子邮箱:lylgkyc@163.com
科研处
2015年2月3日
附件下载:
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方案
以上附件也可在科研处公共邮箱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