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接上级通知,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对领域和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拟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国合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申报,各类型基地的具体申报条件见《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请各申请单位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和4)。
三、申报时间
请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平台科227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65928187
邮箱:keyanchu@lit.edu.cn
附件:
1.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3.1 《国际创新园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2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3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4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1 国际创新园认定流程
4.2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认定流程
4.3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认定流程
4.4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
相关附件见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