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作精神文明表率”活动推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4 09:27:47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在科技界开展“作精神文明表率”活动的意见》有关要求,洛阳市科协在科技工作者中认真组织开展“作精神文明表率”活动,及时发现科技工作者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模范人物。现将市科协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本次评选旨在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进一步加强诚信和法治宣传教育,深化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2、本次评选更加注重科技工作者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代表性,获奖代表必须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

3、本次评选重在考核候选人的社会公信力,获奖代表必须群众公认,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经得起各方面的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本次评选限于洛阳市内,候选人工作单位和户籍地必须在洛阳市范围内。

二、推荐条件

1、符合中国科协“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创新奉献的表率,思想道德建设的表率,尊法守法的表率,科学文化建设的表率”的有关要求。

2、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的科技领军人物,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3、具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在促进洛阳科技与经济结合、推动社会进步上做出重大贡献。

4、品德高尚,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在传帮带上事迹感人。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集中宣传,广泛发动,积极推荐科技工作者参评,我校共有三个推荐名额。

2、推荐的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业绩,更要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事迹,具有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事迹感人,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推荐的先进人物名单和主要事迹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对于评选确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科技工作者,市科协将通过先进人物报告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其先进事迹和精神品质。

3、推荐对象应填写《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表》,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各部门将请《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于5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李琦 刘钧 ;电话:65928129;邮箱:lylgkyc@163.com。

《推荐表》表格可从科研处公共邮箱下载。

科研处

2015年5月4日

通知公告

热门文章


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5房间 电话:6592 8129  
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7房间 电话:6592 8187  
河南省洛阳市太阳集团tyc539科研处 电子信箱:lylg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