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委托开发、合作转化和技术转让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6 15:20:09  点击量:   信息来源: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增强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和动力,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的研发项目(委托开发类)、与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合作转化类)、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的项目(技术转让类)。

二、支持方式

项目通过审核后予以立项,对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类项目,以项目承担单位从合作企业实际取得的研发经费为基数,对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以奖代补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高校、公益类科研院所(不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人才和科研条件优势,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科研团队、研发平台等必要条件保障;项目合作企业应为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实施相关技术成果转化的资金及生产条件;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企业没有相互隶属或关联关系。

(二)项目申报人除填写《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请书(委托开发、合作转化和技术转让类)》,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委托开发、合作转化和技术转让类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合同,按要求填报《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2.合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它相关资料。

(三)申报的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省产业技术政策,围绕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高成长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解决关键共性技术等,切实解决企业技术需求。

2.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类项目应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或协议,下同)。技术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要求,明确合作目标、实施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

3.项目应在实施期内,且预期三年内完成(2018年6月30日前)。

4.企业在技术合同中承诺支付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应不低于10万元且不低于项目研发经费预算的50%,并纳入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四)委托开发项目的企业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予以优先支持。

(五)项目申报单位与委托开发项目的企业同属省级以上相关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的予以优先支持。

(六)已获得省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方式同时进行。网络申报须同时登陆以下两个网址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申报地址:http://xm.hnkjt.gov.cn;预算申报地址:http://app.hnkjt.gov.cn),纸质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7月16日9时到11时报送科研处225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书(委托开发类、合作转化类、技术转让类)

2.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另:关于报送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总结验收材料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达到预定实施期限尚未验收的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1

142107000058

土体改良试验台控制操作系统研发制造

常家东

洛阳九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

142107000057

离合器总成惯性试验台

常家东

洛阳一拖众成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二、验收方式及要求见以下网址通知

http://www.hnkjt.gov.cn/2015/07/03/1435919558492.html

《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含电子档)一式三份,于7月1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227室。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87

附件: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科研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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