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变更会签办法
为使工程项目达到安全、美观、经济、适用的目的。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及投资,就工程施工过程中变更制定如下会签办法:
一、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现场代表和监理审核同意签字后,报工程管理科科长。
二、根据变更内容,需修改设计方案的,由工程管理科科长上报主管工程的处长同意后,联系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通知或变更图纸,工程科取得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后,下发执行。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在不影响使用功能,不降低质量标准,切不涉及合同价增加的前提下,由工程科科长上报主管工程的处长同意后,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单》,签证单经现场代表、工程管理科科长、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后生效。
四、学校提出的变更,工程科科长上报主管工程处长后,由主管工程的处长组织使用部门、工程管理科、相关专家、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签证单经现场代表、工程管理科科长、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后生效。
五、凡属于施工内容变更而增加合同价的变更,除办理上述手续外,施工单位应编制项目增加的预算,变更增加预算在合同价10%以内的,须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审批表经现场代表、工程管理科科长、处长签批后,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六、凡属于工程材料变更而增加合同价的变更,除办理上述手续外,施工单位应编制材料价格变更增加的预算,变更增加预算在合同价10%以内的,须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审批表经现场代表、规划预算科科长、处长签批后,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七、凡变更总价超过合同价10%的变更,由主管工程处长组织使用部门、工程管理科、相关专家、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相关材料完备后,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进行立项报批增加预算,增加预算获批,并取得批准的《工程变更审批表》后,由工程管理科拟定《预算外变更增加项目通知单》,并下发执行。
八、本文中各类变更所签署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完整,意见明确,符合审计部门及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
九、本文中各类审批表一式七份,现场代表、规划预算科、工程管理科、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施工单位执三份。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将“审批表”原件编入竣工资料。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