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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4年05月11日 19:52  浏览:

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3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校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推荐人选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每个学院限额两名。

(二)学校遴选

学校将通过个人汇报、成果展示等环节,择优遴选2名同学为我校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人选,推荐至省厅参加复赛。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大赛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院要对人选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3.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lylgtw@lit.edu.cn.

(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含支撑材料)

(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学院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垓  高敏

联系电话:65928060 65928059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表.docx

附件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共青团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作者: 高敏
来源: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