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度的科研业绩统计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教科研业绩量化统计办法(修订版)》(校发[2023]4号)执行,科研奖励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版)》(校发[2023]1号)和《太阳集团tyc539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版)》(校发[2023]2号)执行。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完成的科研项目、引进项目经费、授权的专利、获得的科研奖励等有关科研成果。
一、主要内容
1.2023年度科研业绩分统计。
2.2023年度科研奖励的申报。
3.2023年度科研成果公报的填写。
4.2023年度科研统计报表等相关内容(科研管理系统平台)。
5.2023年度教学基本数据采集。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位老师填表前认真学习科研管理文件,准确填写相关表格。
2.请各院部对本部门的材料严格把关、及时提交。
3.所有需要提交的电子稿以部门命名“xxx学院科研业绩统计”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盖院部公章后交科研处。
4.申请专著认定需填写《学术专著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连同需要认定的专著1份于12月22日前直接交校学术委办公室(办公楼227房间)。
5.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原件核对时间另行通知。
6. 科研业绩和奖励有争议的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工作安排
(一)人员归属统计
全体教职工按部门归属统计,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另外按照学校政策要求,党政、教辅部门的科研人员按照学科归属到十五个教学院部进行统计。
(二)材料收交
自然科学院部纸质材料交办公楼223房间刘老师,电话:65928129;
人文社科院部纸质材料交办公楼221房间成老师,电话:65928307;
科研处邮箱:kyc@l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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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