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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16:20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和职称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审依据

2023年职称评审严格落实上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要求,教师系列按照《太阳集团tyc539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评价办法(修订稿)》(校发〔2023〕1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执行;非教师系列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系列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申报人参评业绩须为取得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来至2023年10月30日,聘任年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评审组织

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非教师系列职称评议推荐组、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委员会、资格业绩审核组、学科评议推荐组。院(部)成立院(部)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评议推荐组,负责院部职称评审组织推荐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非教师系列评议推荐(10月26日-11月6日)

2.教师系列职称评审(11月中旬-12月中旬)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2.院(部)审核、评议推荐

3.资格业绩审核

4.反馈复议、业绩公示

5.学校职称评议推荐、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6.公示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政策解读,严把师德师风表现、审核推荐、排名等责任关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规范申报。申报人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各单位要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在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落实主体责任,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各职称评审推荐组及评委会要严格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及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三)强化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要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读,为申报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来访来电、反馈复议,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

(四)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严禁申报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发短信、打电话、送材料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严禁发生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等有关人员的行为;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违反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后续相关通知请关注人事处网站(相关通知及附件见:ftp-部门ftp-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文件交换区-2023职称评审文件夹)

联 系 人:人事处教师发展科 陈伟锋

联系电话:65928117


太阳集团tyc539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作者: 陈伟锋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