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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16:16  浏览: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选树一批在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及在志愿服务中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在全校营造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班集体:在校一年(含)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行政班级均可参评,评选名额控制在参评班级(不含新生班级)数的20%之内。

2.三好学生:在综合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在校一年(含)以上的学生中评选,评选人数控制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8%以内。

3.优秀学生干部:在校、院学生会、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及班级中工作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学生干部中评选,评选人数控制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参评人数的20%以内。

4.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在校、院学生会、校团委、院分团委成员和校、院青年发展委员会等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中评选,工作满一年(含)以上,评选人数控制在可参选人数的30%以内。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先进班集体: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效果明显;有积极上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优良学风,全班学习总评成绩在本学院排在同年级前列;评定学年内全班无一人受到校纪处分。

2.三好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品德修养;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业成绩在80分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创新意识,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全学年未受学校处分,基本素质测评分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3.优秀学生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习刻苦认真,全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业成绩在75分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全学年未受过学校处分,基本素质测评分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4.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认真负责;学习刻苦努力,全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全学年未受过学校处分,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5.在无偿献血和生命教育的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班集体,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程序

(一)评选推荐

各学院根据《我院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要在同专业、同年级内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班级初评,年级复评逐级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学院审核、公示

各学院于11月18日前完成辅导员、学院审核及学院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三)学生工作处复审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审核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或集体,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复审后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确定本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各学院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示范引领性。按照文件要求和本学院的实际情况,严格评选程序,进行班级、学院各级评选、推荐、审核、公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7〕41号)和《太阳集团tyc539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学工发〔2022〕16号)文件的规定和各二级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认真进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3.2023级班集体和学生个人不参加评选,其班级数和人数不计入参评总数。

4.各学院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同学们学习榜样与新时代同向同行,投身到国家、民族的壮阔征程中去,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入新的青春活力。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将评选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于11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与服务科。具体要求如下: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先进班集体按照要求报送班级事迹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学院各年级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电子文件(附件2)及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到学生发展与服务科。

3.除各学院外其他部门需将推荐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同步报送至相应学院和学生发展与服务科,被推荐学生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及汇总,申报表由推荐部门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科。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 2022-2023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docx

附件3:我院2022-2023学年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我院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5日          


作者: 宗雪婷
来源: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