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返校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21]56号)要求和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和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现就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学生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学院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工作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学生安全稳定措施落实,加强学生管理安全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安全。
二、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清明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学生安全保障
清明节假期期间,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提高疫情防控风险意识,尽量减少外出,严禁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出行。
1.严格学生请销假管理。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所有学生假期去向摸查,登记离校学生相关信息。学生外出校园须向辅导员进行报备,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及外出去向,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洛阳市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书面审批手续。
2.注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自我防护教育。教育学生离校外出佩戴好口罩,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认真落实好每日“健康状况管控平台”上报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学生各项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教育的针对性,普及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班会、宣传栏、微信网络等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防溺水、防校园欺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各方面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范身边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2.加强普法和金融常识教育。各学院要把普法、金融常识纳入日常教育中,不断提升学生知法守法懂法的能力。尤其要加大金融常识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分析电信网络诈骗、不良借贷等校园案例的危害,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方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3.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关心疏导。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微信、QQ等新媒体作用,定时发布心理保健科普知识,多途径、多形式开展便捷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全面排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着实化解潜在安全风险。全面掌握毕业班学生整体情况,重点关注毕业班中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积极采取针对性帮扶,疏导心理和负面情绪,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文明开展清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民俗节日之一,是一年一度中国人对自己祖先表达敬意与感谢之意的节日。各学院应要求学生积极遵循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在有序参与、开展清明文明祭祀活动之际,大力倡导网络祭奠、家庭追思等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尚。
四、加强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假期期间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各学院假期值班表于4月3日17:00前报学生管理科。
2.各公寓晚间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了解校园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