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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教育学费资助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04月02日 12:03  浏览:

广大学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2020年度高等学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0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高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1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0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信息统计的通知》(豫教资〔2021〕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及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学生,要按照“19号文件”(见附件)要求,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的往届毕业生。

(二)直招士官

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直招士官,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二、退役士兵入学办理国家教育资助的范围

1.申请国家教育资助的退役士兵入学学生应是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报到入学的退役士兵学生;

2.本次退役士兵入学国家教育资助的范围为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共3个学期的退役士兵在校生。

三、相关要求及报送时间

1.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入学教育学费资助的学生,务必于4月6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按照“11号文件”要求,于4月7日前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3.4月8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纸质材料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待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对省系统数据和纸质材料审核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按上级要求将省系统内资助数据准确、无误的导入到国家资助系统。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资助数据审核审批后,拨付资助资金。

5.特别说明,2021年春季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和2020年12月31日之后报到入学退役士兵学生不在本次国家资助范围,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待上级通知。

 

附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doc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日          


作者: 孙旭辉
来源: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