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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03月12日 16:22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洛人社〔2021〕5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洛阳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对照河南省、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相关条款规定(见附件2),通知符合各类人才条件人员,于3月16日前完成材料报送。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人员,分别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不需提供)。

4.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命名文件、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

5.申报单位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目前在洛缴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洛缴纳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证明)。

6.其它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7.《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

9.《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申报ABC类人才同时提交《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均一式三份(见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纸质打印件。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rscjsfzzx@163.com。(每名申请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写清申报类别、申请人、申报单位;文件包里含申报材料目录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送王城校区办公楼425室。

联系人:郑志红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 洛人社〔2021〕5号关于印发洛阳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 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相关规定.rar

附件3: 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2日                


作者: 郑志红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