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办发〔2020〕14号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办法》(党发﹝2018﹞3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处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量化指标>的通知》(纪办发〔2020〕4号)的要求,对照量化指标,查漏补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为做好本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请于12月16日前将相关考核工作支撑材料交纪委办公室。
附件:
2020年处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量化指标.docx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