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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统计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02日 18:57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年度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统计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计算办法》(校发〔2019〕96 号)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以《太阳集团tyc539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计算办法》(校发〔2019〕96 号)文件附件中所列的竞赛项目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所获的奖励或结项的项目为统计对象,其他的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具体工作流程

1.请每名有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的教师填写《表1—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分登记表》,打印出来签字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一并上交学院汇总;

2.若同一项获奖项目有多名指导教师指导,由项目第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或者表彰文件中所列的指导教师顺序为第一位的,即为项目第一指导教师)进行业绩分分配,并由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填写《表2—业绩分分配表》,打印签字并上交学院汇总。其他指导教师无需填写表2。若项目业绩分没有分配,无需填写表2。

3.学院汇总后,填写《表3—院部汇总表》。汇总时应按照《表3—院部汇总表》所排列顺序,依次把本单位的所有《表1—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分登记表》、《表2—业绩分分配表》和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附在表3后面,并在每个老师提交的表1、表2的右上方标出其相应的序号,以方便统计和查询。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位老师填表前请认真学习《太阳集团tyc539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计算办法》(校发〔2019〕96 号)文件,准确填写相关表格。

2.请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材料严格把关、及时提交。

3.请将《表3—院部汇总表》电子稿以部门命名“xxx教师指导竞赛科研业绩统计”发到邮箱2358084797@qq.com。表1、表2、表3和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需要盖部门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交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5房间。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14日下午17:00前。

5.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统计工作与科技处、社科处组织开展的科研业绩统计工作分开统计,分开填报。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统计需经过校团委审核后,再由校团委统一报送到科技处和社科处。

联 系 人:杨  涛

联系电话:65928060


附件:

1.   表1—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分登记表.doc

2.   表2—业绩分分配表.xlsx

3.   表3—院部汇总表.xls

4.   校发〔2019〕96号 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科研业绩计算办法》的通知.pdf


共青团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作者: 杨涛
来源: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