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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0年05月09日 11:48  浏览:

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

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学院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适当方式对他们进行一次党员意识和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号召他们团结和带领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学院要向毕业生党员讲清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时效期限等相关要求以及失联党员处置的相关规定,避免成为失联党员。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和管理

1.毕业生党员的全部入党材料应完整归入本人党员档案(详见依照《太阳集团tyc539发展党员工作指南》归档目录),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密封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印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个季度的,党支部要填写近期考察鉴定意见。

2.在归档前,要认真审核入党材料是否有漏盖党组织印章或本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人、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签名的情况,若有遗漏要及时按照规定补章、补签。

3.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由本人携带,或由原所在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邮寄给本人。党员档案交本人携带必须办理签领手续,各学院要妥善保存好签领表(原则上至少要保存一年)。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1.毕业生党员原则上离校时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各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后及时登陆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将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操作流程转出。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还需同时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学院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集中办理。党员本人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凭介绍信到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手续办好后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或请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寄回原所在学院党委。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应事先联系好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党组织;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确系特殊原因离校前暂时无法将组织关系转出的,本人须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书》,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并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暂留原学院党委,但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及时转出。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即拟转往党组织名称)由毕业生党员向组织关系目的地党组织问询确定。

2.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台账,做好跟踪和统计,确保每一个转出组织关系的落实。对于超出时限仍没有落实组织关系的要及时联系,必要时派人到毕业生党员家乡调查了解,防止失联党员现象的发生。

3.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不涉及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各学院应将其相关培养考察材料装袋密封并加盖公章,由本人转交对其继续培养考察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4.各学院于5月21日前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转往省外、省内要分别汇总),登记表一式2份,1份留存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备查,1份上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王城校区办公楼405室,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 6592802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党委组织部FTP文件交换区/组织科/2020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文件夹。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说明.doc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申请书(分正式党员、预备党员).doc

3.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分省内、省外).xls

4.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员档案登记表.doc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8日                   


作者: 王薇
来源: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