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双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恪守纪律规矩,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月饼、消费卡、礼金和各种有价消费券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个人餐饮消费中讲排场、讲阔气等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确保清廉务实过节,安定祥和过节。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举报电话:0379—65928266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