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6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少文、王莉
组员:安波、卫应亮、田文杰、杨瑞先、李娟、王小庆、张浩玉、尹国杰、邵建伟
二、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等具体安排
我院各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约6000m2实验教学场地,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各个专业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见2018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表。
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本院转专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1月28日之前学院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资源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送转专业计划;
2. 12月初由教务处公布学院年度转专业学生计划,并安排学生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
3. 12月底学院对拟申请转入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和审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考核工作细则
学院各专业选派3名以上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款申请条件之规定,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同时考核小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转专业的动机、已具备的基础、学习潜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2)录取程序
各专业考核小组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面试成绩,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教务处报送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发文公布后办理转入手续.
(3)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确认已修学分和待修学分,有效地进行衔接,与学院化学类基础课程相似的如无机化学、大学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等课程可实行学分互认政策。转入学院后未修课程,可跟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
未尽事宜由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2018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