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学院(部)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十三五”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太阳集团tyc539“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各个专项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为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及建设任务,以及《太阳集团tyc539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规划(2016-2020)》规划的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二级学院(部)须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方案》要以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文件作为参考依据,符合建材行业、洛阳市经济社会和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2.全面领会学校《太阳集团tyc539“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太阳集团tyc539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规划(2016-2020)》,以及六个专项规划(内部治理结构专项规划请参照《太阳集团tyc539章程》)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全面分析总结本学院(部)现有的基础和发展潜力,查找存在的问题与差距,紧紧围绕学校主要建设任务、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编制。加强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分解到年度及责任人(编制提纲参见附件)。
3.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各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组,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完成《实施方
案》的制定。《实施方案》需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4.完成时间: 2018年1月10日前。纸质版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54980303@qq.com。同时提交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联系人:韩小改 65928323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编制提纲(参考)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