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按照学院{2013}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以达到本科教学评估的标准要求,针对我系目前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规定。
1教学实验室的主要功能是高质量完成实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各
项实验教学任务,其他各项实验工作与之发生矛盾时,要以此为重。
2正常实验教学的组织按照学院的要求标准执行。
(1)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培养方案下发下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书”,系里根据“实验教学任务书”安排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指导教师与相应实验室预约实验,由实验室主任落实实验教学计划,编制出学期实验课表。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或课内实验,要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学时要求编排详细的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学课表采用周、学期课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验教学课表将作为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3)每学期第二周前,系将学期实验教学课表经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4)周实验课表的报送时间为开课前一周的星期五上午。实验课表如有变动,按照学院调、代课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变动。
(5)所有课程实验(含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必须指定实验指导教师,原则上理论课教师为该课程的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协助实验指导。若确因工作需要,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指导教师的,必须具备实验指导能力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而且要安排其他实验技术人员协助实验指导。
(6)每组实验人数直接关系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完成的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结合我院情况,一般应做到:基础课1人1组,专业基础课2人1组,专业课3至4人1组或以完成实验的最少人数为准,演示实验视具体情况而定。凡未达此要求者,必须重复实验尽量达到。
为保证实验课安全进行并为学生提供及时指导,每次实验平均每个指导实验的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人,指导上机的一般不超过1个班。
(7)实验教学指导人员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①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a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教学指导工作。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应进行预做,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并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b首次上岗的指导实验的教师,由系组织系教学委员会对其进行试讲、试做检查,系教学委员会对其试讲、试做认可后,才可指导实验。
c课程第一次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实验记录本》,并归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d实验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挥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e做好对学生上课的考勤记录,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严格考核、合理评定学生成绩。本课程实验全部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将实验报告总成绩标记在实验报告首封页并签名,交系部存档。
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协助实验技术人员验收并妥善保管实验设备和实验低值易耗品,并对实验室的水、电等设施做好检查,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品应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②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a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b实验技术人员在每次实验前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是否完备,对实验室水电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c实验过程中,实验技术人员要与实验指导教师同时在场,实验技术人员要全程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实验,当实验学生较多需要分组进行时,实验技术人员要负责其中一组的讲解工作,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d实验完成后,实验技术人员要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使用情况,整理归位,并填写《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e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仪器设备要认真进行日常维护,及时维修,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认真填写《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日志》和《实验室安全记录本》等。
(8)实验教学质量监控
①实验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达到实验教学目的,实验室实行院系两级管理,院系要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实验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体系,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②教务处负责审查各系部实验教学计划,并检查、督导其执行和实施;负责各实验中心(室)实验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督促;建立督导听课制度,通过听课了解实验教学质量情况,了解实验设施对实验教学的支持情况,提出改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意见。
③我系要加强对实验教学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从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入手,做好大纲、计划、项目、教材、制度建设、管理等基础工作。认真进行实验教学的检查分析,每学期至少2次检查全系实验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以保证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④实验教学实行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制。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指导和实验考核等工作。
⑤教务处每学期对全院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学院教学督导团随机监督实验教学质量。
⑥我系教学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要经常性认真检查和监督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安排、实验准备、实验分组人数、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改、实验成绩考核、成绩归档保存等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将追究当事教师个人责任,严重者可按系内教学事故处理。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有关文件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13-11-1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毕业论文(科研项目)使用实验室有关规定
1、学生完成毕业论文需用实验室时,实行预约制,由指导毕业学生论文的老师事先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要写明保证设备仪器备品、实验室卫生完好及实验室安全的承诺)、同时完整填写《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使用中设备仪器出现损坏、丢失及卫生管理较差等问题由指导毕业学生论文的老师负责。
2、教师科研项目实验原则上要在所属科研实验室进行,若有特殊情况需用教学基础实验室的,实行事先预约审批制,使用者须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要写明保证设备仪器备品、实验室卫生完好及实验室安全的承诺)、同时完整填写《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使用中设备仪器出现损坏、丢失及卫生管理较差等问题由使用老师负责。
3、实验室门钥匙由负责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掌管,原则上,实验技术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其他人员,除实验室主任处有一套全系实验室门钥匙外,其他任何人不许配用实验室钥匙。遇特殊情况(节假日等),为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经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审批后,可暂借实验室钥匙使用,使用前先填写借用登记表(在实验办公室),使用中保证做好实验室备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实验室钥匙不许转借他人,实验室使用完毕,钥匙马上交回实验室技术人员处。违反人员将严肃处理,造成后果者要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4、实验室内仪器备品原则上不许借出,在遇特殊情况,且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时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出借,出借的审批程序是:填写借用单---审批---借用---归还,系内借用由实验室主任审批,系外借用由系主任审批。借出设备仪器发生损坏、丢失由借用者负责修好或赔偿。
5、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有人员调动时,在调动前,要在系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监督下办理帐物接交手续。
6、测试实验中心大型精密仪器按学院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专人专用专管,如需检测试样品,应先与仪器管理者联系并填写三联单,履行审批手续。
附件1
实验室使用申请单
科研项目(毕业论文):
需要使用实验室,使用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
具体使用实验室、设备仪器如下表:
实验室名称
设备仪器名称、台数
设备仪器编号
备注
使用实验室期间,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经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审批同意后,在实验技术人员安排下合理进行
实验,保证不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工作。
(2)使用实验室期间确保实验室水、电、门、窗无安全隐患。
(3)确保实验室整洁、卫生,实验废弃物及时清理出实验室,实验完毕不将自己物品丢弃在实验室,自己用过的仪器、实验台、水池、地面保持清洁,仪器使用后摆放整齐。
(4)不将固体废弃物倒入水池中,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5)不将实验室仪器、物品带出实验室外,确需带出实验室使用的,要严格按照材料系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程序执行。
(6)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不违章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7)按要求使用自己申请使用的仪器,不随便开启没有申请的仪器,仪器使用后,及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8)仪器使用前确认仪器完好,使用中损坏负责维修好。
(9)以上条款若有违犯,申请人将对造成的后果直接负责。
申请教师:
使用人(含学生):
联系电话:
实验室主任意见:
系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设备(工具)借用单
设备借用单位
名称
经办人(签名)
借用设备名称
借用设备编号
借用起止日期
(天数)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天)
借用原因
借用设备附件
设备借用时状况
设备借出
单位意见
设备保管人意见:
单位领导意见:
归还日期
归还时设备状况
归还人
验收人
(设备归还后此单留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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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单回执
归还设备日期
归还设备验收人
备 注
借用单回执要在设备归还时撕下来给设备的借用人员作为设备已归还的凭证。
附件3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实验室钥匙借用单( 年度)
上一条:附件:实验报告要求 下一条:材料系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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