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2015-11-12  点击:[]

为贯彻太阳集团tyc539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相关精神,充分发挥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实验中心在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中的作用,结合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材料系特制定《材料系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以更好地规范开放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开放工作。

一、实验室开放管理总则

实验室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实验室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

二、开放实验管理规定

1、开放对象

开放实验室的开发对象主要针对材料系的在校学生,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针对太阳集团tyc539其他系及企业、科研院所进行开放使用。

2、开放时间

一般为上午8:30——下午5:00。特殊情况可延迟到21:00

3、开放实验室开发申请方式

由需要做实验的学生填写《材料系开放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开放工作,开放申请人对实验室使用中的安全和卫生负总则。

4、开放实验室开放期间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开放期间,实验中心需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硬件和软件工作,督促开放使用人做好安全和卫生工作。

5、开放实验室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实验完毕后,开放实验室使用人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台面、地面都要清洁归位,开放实验室管理老师在开放记录表后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开放实验学生守则

1、开放实验实行登记制,学生实验需在所在开放实验室记录本登记实验项目等信息。

2、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开放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填写开放实验项目表,并及时上交实验报告,由开放实验室管理教师审核并给出成绩。

4、不遵守开放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学生禁止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学生实验守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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