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防范,确保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下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规避法律风险,公司拟通过招标方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二)招标人: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概述:本次招标为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机构,为招标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招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公司有关人员熟悉相关最新法律法规;
2.从法律角度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出台的各项文件,帮助公司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机制;
3.对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对公司签订的所有经济类合同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a、办公家具、设备、其他货物以及各种服务的采购合同;b、对外所签订的各种房屋租赁合同;c、对外签订的各种劳务合同;d、对外签订的各种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开发合同;e、对外所签订的基础设施各种维修、维护合同;f、对外发生的其他各类经济合同。
5.协助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律相关知识专题讲座;
6.从法律角度对公司各项劳动人事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对公司做出的各项劳动或人事处理决定提供意见或建议,对于有可能发生纠纷的劳动或人事事宜,提供意见或协助处理;
7.公司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及除上述以外的非诉讼项目另行收费。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总部或分支机构在洛阳,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2.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市级、省级或者全国性荣誉表彰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理解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
4.拥有稳定地、良好服务意识的高素质工作团队;
5.信誉良好,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罚或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顾问律师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均为执业律师且具备5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
2.主办律师应具有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运营服务的丰富经验,同时擅长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清算和经济纠纷等法律业务以及企业民事纠纷等法律业务。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有关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1)及年度服务报价(年费用限价,不高于3.5万元);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服务方案和报价;
5.招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
6.与投标人及其指派律师资质、业绩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并骑缝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投标人须知
1.在招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2.所报价格应为费用总额,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3.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并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及指派往的顾问律师的情况和专业水平与投标材料所述不符,或中标单位及指派的顾问律师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或因中标单位及指派的顾问律师的过错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费用。
4.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投标文件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招标人存档备查,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5.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后封口处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
a.报价文件要求壹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当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之间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b.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包括有报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文件,并采用打印。不得在打印中有字行间的笔书写、涂改、增删或在正文外的页头、页尾、页边的书写。对投标人应当在报价文件上改正的错误应由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员小签或加盖公章。
7.保密。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选与否,均应对前述资料保密,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五、投标文件递交
1.当面提交密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洛阳理工学院开元校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5室);
3.截止日期:2024年3月29日16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标
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评审小组,在投标截止日期到期后,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并确定公司法律顾问。同时,在公司官网上公布采购成交结果。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资格要求的实际应征单位不到3家的情形,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六、中选通知与合同签订
1.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2.对未中选者,招标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报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焦老师 0379-65929388
地址: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洛阳理工学院开元校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5室)
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洛阳理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