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30日,学校第四巡察组对我处党支部进行了政治巡察。1月17日,巡察组向我处反馈了巡察意见,对我处党支部给出了总体评价,通报了巡察中发现的4大类11个主要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建议。国资处高度重视并完全接受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利用寒暑假和疫情期间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台账,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能够马上改正的立行立改,需要时间改正的指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改正,一时难以解决的,则说明情况,逐步创造整改条件。现将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结果作一总结。
1.针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学习的系统性不强,读原文、悟原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结果: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以后,我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首先从思想上提升认识,提高站位,班子成员、支部成员带头。制订了政治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并同时开展了周四政治学习、组织活动集中学习、学习强国、邀请专家报告导学及网络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此问题我支部将长期整改,现阶段整改问题已落实到位。
2.针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还不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定的学习内容还没有全部学完,支部党员的学习进度参差不齐。”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制定了详细政治学习制度,实现政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班子成员带头学并建立互相督促检查制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树立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学习和活动内容,健全了主题党日制度,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四,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民主议事、谈心谈话、志愿服务等活动。在部门内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同志们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学习积极性得到了提升,在河南省组织的“四史”知识竞赛活动中表现优异,取得了好成绩,得到了机关党委的表扬。
3.针对“有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党支部建设与实际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问题没有单独记录本。”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党建、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支部书记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任,把党建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入研究探索基层党建在国资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形式,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针对招标采购等高风险岗位每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次,做到警钟长鸣。针对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问题没有单独记录本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完善了班子会议、支委会议及日常会议记录制度,现已落实到位。
4.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课没有达到每季度一次的要求,支委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支委会议也未达到每月一次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订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按期实施,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每月的最后一周安排党日活动,原则上每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政治学习和支部工作会议,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建立了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上党课制度,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三会一课”纳入劳动纪律考核,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履行请假制度。
5.针对“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的不够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制定谈心谈话计划安排,明确谈心谈话内容和要求,全面要求自身问题亮明谈,对待自己身上的缺点、工作上的不足、作风上的问题,首先亮明观点,不护短、不忌讳,摆明态度谈。对于对方身上的缺点、工作上的不足、作风上需要改进的方面,坦诚相见,诚心诚意谈,确保谈心交心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并建立专门谈话记录本,做好谈话记录。已经落实并将长期制度化。
6.针对“在工作中,纪律教育方面要求多,但实施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如,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案例剖析的深度不够,教育警示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每月开展有针对性的案例学习、警示教育,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剖析。由于今年新冠疫情的特殊情况,今年上半年更多地督促要求,网上自主学习的方式开展。下半年,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并集体观看了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财务处会计谢屾贪污一案的案例视频。10月,在分管校领导黄志全同志的带领下,我支部和基建处党支部共同去郑州市郑东新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针对以案促改工作的参观教育学习。
7.针对“因业务技术知识所限,对使用部门提供的招标技术参数把关不够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每周对招标中心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已组织十余次业务学习。对招标技术参数进行多方位把关,对100万以上项目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召开技术参数论证会,论证报告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要求我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复审,对重点项目或技术参数较复杂的项目,再邀请省专家库专家进行审核。
8.针对“在预防串标、围标方面,办法不够有力有效,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开标之前对投标报名单位信息进行保密,不向任何一家投标单位透露其他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取消集中踏勘,减少投标单位之间相互接触的机会;制定招标文件尽可能严谨、规范,减少串标围标的机会;调整报价合理性得分,加大串标围标的难度;建立串标围标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
9.针对“部门工作计划较为简单,不能反映全年工作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巡察过后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并重新制定了详细的部门工作计划,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指导全年工作。
10.针对“规章制度有不完善的地方,存在制度漏洞。如:《太阳集团tyc539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资产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中,没有规定教学、办公用房、运动场地、公共广场等的业务主管部门,也没有规定工厂资产的业务主管部门。各院部使用学校公有房屋开展校企合作没有管理规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2019年房产资源清查情况,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修订完善公用房管理、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理顺管理关系、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房产使用效率。由于高校国有资产利用的改革是一个涉及高校管理运行模式、分配制度等诸多要素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的调研和全校层面的决策支撑,因此,我们分别从全局和局部等不同角度给学校提出若干建议以资研究,包括如下内容:
(1)建立校企合作审核备案制度,鼓励实质性校企合作;
(2)建立人才工作室等各类科研用房审批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增强人才激励效果,提升资源利用效益;
(3)加强校园隐性资产管理, 规范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强化经营性资产监督。
该问题整改工作阶段性完成,下一步随着学校政策的出台,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规定。
11.针对“制度执行不够有力、不够到位。制度中规定对二级资产管理单位要开展监督检查,对管理好的二级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评优的条件,但未见落实的任何材料依据;对非经营性资产的暂时出租出借,制度中规定要到校办报备,没有真正执行到位,没有任何报备材料提供,也没有监督是否报备;对有的院部将国有资产(含房屋)以各种名义提供给企业或个人使用、用学校房屋设备承担各类考试、教学楼等公共场所放置无人售货机等情况监管不够到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强化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监督,完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流程管理,目前正在为学校制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同时,为落实对二级资产管理单位业绩考核奖惩,我处计划于2020年底下基层开展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工作长期制度化、坚持化。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机关党委第十三支部(国资处)坚定扛起校内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围绕校内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增强全体人员自律意识。针对本次校内巡察提出的问题,我们已逐一整改完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整改成效。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校党委校内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始终聚焦校内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持续整改,进一步做到工作规范、服务高效、清正廉洁,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机关党委第十三党支部(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6日